盛一伦剧照
腾讯娱乐讯 (文/花小雨)近日,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了一份声明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直指公司签约艺人盛一伦以莫须有的理由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合法、有效的经纪合约。同时,盛一伦也将乐漾影视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朝阳法院也已受理此案。
这起缘起千万片酬结算而致“太子”与东家互诉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腾讯娱乐就此采访乐漾影视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对方表示,两案应该会并案审理,同时表态称如果有诚意也不排除和解的可能。
盛一伦与东家乐漾影视互诉至法庭 网传盛一伦过河拆桥三国杀
12月12日,乐漾影视在官微发布声明宣布因旗下艺人盛一伦单方面解约,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声明中称,该公司与盛一伦的经纪合同期限为5年,目前仍在合法有效的履行期限内。今年10月25日,盛一伦向乐漾影视单方面提出解约意向。同日,《将军在上》电视剧剧组方也直接收到了由盛一伦签名的宣称与乐漾终止经纪关系的声明书。11月2日,盛一伦又以罢演电视剧为条件,要求《将军在上》电视剧剧组方与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签署有关其电视剧拍摄的正式协议。
随后,乐漾影视又再度发布出盛一伦单方面解约的“时间线”,称公司一直在与盛一伦积极协商解决,并指盛一伦在《将军在上》拍摄期间,曾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休假,却被网友撞见在塞班岛游玩。
网络上还流出一张令人哭笑不得的三国杀“过河拆桥”纸牌,上面印有盛一伦头像,技能是,“人红阶段,对其伯乐使用,可以借事件博取大众关注。通过贬低伯乐将提高自身热度,一次抬高身价。”并称:“以罢演《将军在上》为条件要求解约,签约一年,三部电视剧(两部男一、一部男二)一部电影(男一)、一部综艺。三部电视剧里都有乐漾参投。你真觉得你演技好才用你的吗?倒打一耙的功力见涨,服气!”
与此同时,盛一伦则称,在与其经纪公司乐漾影视签约期间,参加了由公司安排的《曾许诺》《漂亮的她》《非凡搭档》等23部电视剧、演艺活动以及广告。扣除税费及成本后,按照约定分成比例,自己应得片酬1794.95万元,但在其多次催要下,乐漾影视仅支付了743余万元,尚有1051.5万元至今未付。并表示,11月9日乐漾影视公司已经收到了拍摄方面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因此,盛一伦方面认为经纪公司借口拖延支付,系恶意违约在先,单方面向其经纪公司提出解约,并称该公司并无支付欠款的意愿和能力。
乐漾方律师:有信心打赢,若盛一伦有诚意可和解
在接受腾讯娱乐采访时,乐漾影视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表示,今年10月底接到乐漾影视的委托,乐漾也已经在第一时间明确回复盛一伦不存在蓄意拖欠片酬结算的问题,表示这是正常的片酬结算需要走的财务流程。不过盛一伦仍然坚持提出解约的主张,他们才会提出诉讼要求盛一伦继续履行经纪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及经济损失共500万元。
盛一伦发长文
关于案件的进展,王军律师透露,目前已经在排期中,具体的开庭日期未定,而盛一伦方面因为是在乐漾之后提起诉讼,基于两案构成同一的法律关系,应该会并案审理。至于证据方面,他认为合同是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具体的证据乐漾影视将在开庭后对外公布。被问及有无胜诉把握,他表示:“我们接受案件无论代表艺人还是经纪公司,都是经过审慎的评估之后才会进行代理,所以不存在对案件没有信心的问题。”
不过他同时表态称,仍然有和解的可能性,“如果双方都有和解的诚意,也有公允的和解条件,未来不排除有和解的可能性,双方有进一步谈和解的条件也可以提出来。当然,作为和解的沟通基础是双方都要尊重原有的合同。第一,对原有合同约定的片款结算,乐漾当然会基于合同结算给盛一伦一方。第二,乐漾代表盛一伦与《将军在上》剧组签署的相关合同片酬,应该享有作为经纪公司的分成权,但现在盛一伦不想分享,想单独享有,这是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这个项目是乐漾代表盛一伦与片方接洽、签署下来的演出机会。”
王军认为,从影视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演艺经纪行业确实有待提高对合同契约精神的尊重,司法也应当对正常市场秩序有维护的态度,“否则艺人成名之后,站在乐漾的立场对这种见利思迁的行为是很痛心的。”